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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圈求生手册:虚拟货币跨国金融犯罪中的追偿难题

田小皖等2026-08-24 来源:德和衡研究院

内容提要:本文以天津蓝天格锐案及被英国警方扣押的6.1万枚比特币为主线,讨论跨国金融犯罪发生后,中国受害人如何面对“资产已找到,却仍未必能够顺利追回”的现实难题。

编者按

《币圈求生手册——中国裁判文书里的秘密》以虚拟货币交易、投资和资金流转中容易被忽视的法律风险为切口,结合裁判文书、监管政策与典型案例,梳理从日常交易到刑事追诉之间的风险传导链条。全书分为上、中、下三篇,分别聚焦涉虚拟货币领域的刑事风险、内地民事审判实践与域外民事审判实践。

本文以天津蓝天格锐案及被英国警方扣押的6.1万枚比特币为主线,讨论跨国金融犯罪发生后,中国受害人如何面对“资产已找到,却仍未必能够顺利追回”的现实难题。文章分别从中英刑事司法合作、海外清盘程序、债权申报以及英国民事追偿程序等路径展开,分析刑事追赃与个人民事追偿之间的衔接与选择。在涉案人员、受害人和犯罪资产分处不同法域的情况下,追回损失往往涉及多个司法程序并行推进,及时确认资产所在地、选择适当程序并完成债权申报,成为跨境追偿中的重要环节。

第五章 虚拟货币跨国金融犯罪中的追偿难题

一、天津蓝天格锐巨大骗局

2014年,天津蓝天格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这家公司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以高得离谱的年化收益率为诱饵,将目标对准了老年人群体。通过举办产品推介会、发展经纪人等手段,蓝天格锐迅速在全国各地广泛吸收大量社会资金。他们编织的谎言如同美丽的泡沫,吸引着众多投资者纷纷入局,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危机。

蓝天格锐的英国爱生保险数字一号每单标的是三枚比特币,总价2.4万元。在认购的两年期内,每天享受认购金额0.3‰的收益,到期就能收到资金收益2.4万元;同时,两年期满后赠送价值36000元的价值资产包,可即时兑现比特币、多特币等虚拟数字货币。该产品推介时,对外声称数字货币的升值潜力巨大。推介信息宣称英国爱生保险有限公司是全世界唯一一家为数字货币提供财产保险的保险公司,地址设在英属开曼群岛。然而,相关资料显示,“英国爱生保险有限公司”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壳公司,并未获得任何类型的保险牌照,其宣传内容存在夸大甚至虚假成分。

2017年7月,天津蓝天格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财务系统升级为由停止返利,引发投资者关注。天津警方随即对该公司展开立案侦查。经调查,该案涉案资金达430亿元人民币,受害者超13万人,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17年12月,天津警方通报该案,2018年该案件被列为首批非法集资案件之一[1]。

事发后,警方发现天津蓝天格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志敏在案发前已经办理了移民身份。2017年9月,钱志敏化名“Yadi Zhang”并使用伪造护照,携带大量比特币潜逃至英国。英国司法文件显示,钱志敏入境伦敦后,雇佣在当地中餐馆打工的温简作为其“白手套”,进行了一系列洗钱操作,包括兑换比特币,购买珠宝、千万豪宅等。由于温简的申报收入和时下的消费水平出现严重差异,且资金来历不明,触发了英国的反洗钱程序,引起当地警方的注意。警方在搜查过程中冻结大量涉案资产,其中包括一个存有超过6.1万枚比特币的冷钱包。这个冷钱包里存有的资产是中国受害者们投资的巨额款项,现被英国警方扣押,如何通过两国的司法程序追回损失的资金,成为受害者们广泛关注的问题。

二、6.1万枚比特币可以通过刑事司法合作回国吗?

钱志敏在英国落网后,涉案的6.1万个比特币如何追索,成为蓝天格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关心的问题。按照中国与英国签署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Treaty between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Mutual Legal Assistance in Criminal Matters”),两国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刑事司法协助领域的有效合作。协助的范围应当包括:

(一)送达刑事诉讼文书;

(二)获取有关人员的证言或者陈述;

(三)提供文件、记录和证据物品;

(四)获取和提供鉴定结论;

(五)查找和辨认人员;

(六)进行勘验或者检查;

(七)安排有关人员作证或者协助调查;

(八)进行查询、搜查、冻结和扣押;

(九)获取银行资料;

(十)涉及犯罪所得和犯罪工具的协助;

(十一)通报刑事诉讼结果和提供犯罪记录;

(十二)交流法律资料;

(十三)不违背被请求方法律的其他形式的协助。

关于涉案资产的返还问题,第二十条规定:

一、持有被没收资产的被请求方可以在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请求方返还或者与请求方分享该资产或者出售该资产的收益。返还或者分享该资产的条件和安排以及返还和分享的比例由双方商定。

二、当被请求方没收的资产是公共资金时,且这些资产是从请求方贪污、挪用所得,无论这些资金是否已被洗钱,被请求方应当将没收的资产或出售该资产的收益返还请求方,但应扣除合理的变现费用。

可以发现,关于返还或者分享资产的条件、安排以及返还和分享的比例并无明确的国际规则,在该案中仍需国际合作协商。在部分先行案例中,分享的比例为各国一半。参照国际惯例,资产分享的比例通常取决于协助国在案件调查中的贡献以及犯罪行为的性质等因素。

•美国的资产分享比例根据协助程度分为重大协助(50%至80%)、较大协助(40%至50%)和提供便利(40%以下)[2]。

•英国的“资产追回奖励计划”中,扣除执法费用后,目前在先案例中协助国最高可分得实际资产的一半,其余资产将分配给国内参与追赃的机构[3]。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设有专门的“被罚没财产账户”,根据“公平的分享计划”来处置。

蓝天格锐案中,中英两国在案件侦破和追赃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的协作,但这种协作并非完全顺畅,且涉及复杂的国际法律和程序问题。

案件初期并未有明确的中英司法协助,在英国法院判决洗钱罪成立后,中英两国开始启动司法互助程序。中国政府向英国提供了大量犯罪事实和证据,这为英国法院的判决提供了重要依据。此外,天津市公安局与英国警方保持持续的执法合作,并开展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

尽管中英之间签署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但关于资产追回的具体安排和条件尚无详细规定,导致国际追赃的难度较大。此外,国际协助程序与英国司法系统的冻结资产处置程序存在复杂交织,根据英国法律规定,如果扣押的赃款无人认领,则内政部和警察将平分这6.1万个比特币。这进一步增加了中国受害者追偿的难度,下文将进行说明。

三、7月:中国债权人在英国提起海外清盘程序

在漫长的等待刑事司法合作的过程中,部分受害者曾尝试通过民事程序追偿。

当地时间2024年7月10日,英国高等法院正式受理来自中国的债权人对蓝天格锐的海外清盘申请(Winding-Up Petition),立案编号为CR-2024-004069。这意味着该案正式进入民事司法程序。该清算申请是由清算WANG W先生依据《1986年破产法》第221条提出的,法庭于2024年7月25日裁定允许在中国国内的报纸上刊登此公告及相关听证会详情[4]。

英国法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行使对于海外公司的管辖权,本案就属于这种情形。在R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 [1991] BCLC 210一案中,法官确立了英国法院对注册于英国境外的公司行使清盘管辖权的条件为:

•(一)境外公司必须与英国拥有充分联系(Sufficient Connection);

•(二)必须有清盘令将使清盘申请人获益的合理可能;

•(三)法庭可以对至少一位就公司资产分配享有权益的人士行使管辖权。

其中,“充分联系”是申请人需要证明的重点。从相关判例来看,法院通常会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一)境外公司在该国有大量资产;

•(二)境外公司在该国有经营或营业地;

•(三)境外公司在该国拥有重大利益;

•(四)境外公司选择该国法律作为相关交易文件的解释或争议解决应适用的法律等[5]。

这些条件不需要全部符合,其中管辖区内存在资产是判断是否存在充分关联最常用的标准。由于天津蓝天格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已经由钱志敏带至英国,因此可以认定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英国,构成英国法院管辖的缘由,接受来自中国债权人提起的清盘申请。

四、中国受害人的债权申报路径

在英国公司清盘程序中,债权人有权在清盘过程中申报债权。债权人需提交相关材料以证明其债权的真实性,例如投资金额、受损金额及其他材料。根据《英国公司破产法修正案(1986)》,清盘人有权出售公司财产以偿还债务,并需得到法院的批准。此外,债权人可以在债务偿还安排完成后三周内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有权修订、更改或确认该安排[6]。英国法院在跨境清盘程序中也愿意协助外国破产管理人。例如,英国法院曾裁定德国破产管理人援引《1986年清盘法》(Insolvency Act 1986)第423条的法定权力,宣告欺诈债权人的交易无效[7]。

按照英国高等法院的程序,蓝天格锐于2024年10月16日进入正式清盘程序。清盘程序的启动意味着法院将任命一名清盘人(Liquidator)负责清算公司的资产并偿还债务[8]。债权人申报债权之后,根据英国《1986年破产法》的规定,清盘人在对公司资产进行变现处理后,需按照法定优先顺序分配资金:

•首先,固定抵押权人和拥有资产所有权的债权人。由破产执业人从变现固定抵押资产(而非所有债权人均可要求变现的资产)所得中收取与此类资产变现相关的费用。

•其次,破产财产的费用,包括继续交易破产财产或保留资产的费用,有时也包括员工工资,还包括破产执业人的专业服务费。

•第三,优先债权人(包括有权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最高不超过800英镑)、节假日工资和养老金计划缴款的员工)。

•第四,浮动抵押权人(除去既定部分后)。

•第五,无担保债权人。

•第六,股东。

蓝天格锐案中的投资者通常属于无担保债权人,清算人在清偿完前面顺位的债务之后,开始对无担保债权人进行清偿。在这个过程中,投资者应尽快通过线上登记系统提交集资金额、受损金额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在清偿程序中的债权得到确认。根据英国法律,优先获得清偿的是最早提出申请并得到支持的债权人。由于涉案资产(如比特币)已被扣押,清偿过程可能较为复杂且耗时较长。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资产分配的流程,并根据债权登记情况做好长期准备。由于英国法院的审理时间较长,案件可能需要多次开庭,投资者需保持耐心并持续跟进案件进展。

五、10月:英国公共检察署署长(DPP)启动民事追偿程序

然而,英国公共检察署署长(DPP)启动的民事追偿程序截断了债权人通过海外清盘程序受偿的路径。在温简因涉嫌洗钱罪在英国伦敦萨瑟克区刑事法庭被判处6年8个月监禁后,涉案资产(包括冻结的比特币)的刑事处置程序开始启动。

2024年10月22日,英国皇家检察署在其官方网站刊登正式公开通知《致蓝天格锐欺诈案受害者的通知》(Notice to Victims of the Lantian Gerui Fraud | The Crown Prosecution Service),宣布英国公共检察署署长(DPP)已启动民事追偿程序,针对从钱志敏和温简在英国被扣押的财产以及其他资产进行追偿。

根据《2002年犯罪收益(追缴)法》(POCA),民事追偿程序允许执法机构在无需刑事定罪的情况下,通过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追回犯罪所得收益。在本案中,英国皇家检察署已向高等法院申请民事追偿令,要求返还被冻结的资产。如果无人认领这些资产,一半将归英国警方所有,另一半划归英国内政部。

关于POCA民事追偿程序和前述公司清盘程序之间的关系,可以简单理解为:英国皇家检察署的民事追偿程序是为了追回犯罪所得收益,而公司清盘程序则是为了清算公司债务并分配剩余资产给债权人。两个法律程序相互关联但相互独立,分别由不同的法律机构负责执行。如果涉案资产被认定为犯罪所得,则这些资产将被没收并归国家所有。根据《2002年犯罪收益(追缴)法》(POCA),民事追偿程序中的资产追缴优先于其他程序,包括公司清盘程序。这意味着一旦资产被认定为犯罪所得,其处理将直接进入民事追偿程序,而不再通过公司清盘程序分配给债权人。

中国债权人目前无法通过公司清盘程序获得补偿,因为涉案资产已被认定为犯罪所得,并进入民事追偿程序。根据证据,英国皇家检察署已向高等法院提起民事追偿程序,以确定是否有其他合法权利人主张权利。如果无人主张权利,则这些资产将被没收并由英国政府分配。因此,中国债权人需要通过《2002年犯罪收益(追缴)法》框架下的民事追偿程序申请权利,而不是依赖公司清盘程序。

币圈求生手册:虚拟货币跨国金融犯罪中的追偿难题

根据2015年《严重犯罪法案》(The Serious Crime Act 2015)对《2002年犯罪收益(追缴)法》(POCA)的补充和修改,中国受害者作为非法所得的相关利益方,理论上可以申请加入POCA的民事追偿程序。虽然目前大多数先例中的相关利益方为英国境内当事人,但也有少数外国当事人成功参与了此类程序。这表明,中国受害者在法律上具备参与的可能性[9]。

如果中国受害者选择不加入POCA的民事程序,法院可能会将非法所得的一部分分配给英国内政部(Home Office),剩余部分则根据资产追回激励机制(Asset Recovery Incentivization Scheme)分配给调查本案的政府部门作为激励。这意味着这可能是受害者最后追回财产的机会。

中国受害者如果想要加入POCA的追偿程序,需要向法院提交申请,并证明其对非法所得具有相关利益。证明标准通常为“可能性平衡标准”(Balance of Probabilities),即需要证明其主张的可能性高于50%。此外,申请人需提交复杂的法律文件,包括信托和财产法的相关论证和分析,以证明其对非法所得的权利主张。总体来说,中国受害者的追偿面临着较大的挑战和不确定性,这个过程需要跨境追偿领域具备实战经验的法律人才进行援助和配合,应对跨境法律风险和挑战。

六、聘请律师团队在跨境追偿中的作用

在跨境追偿案件中,律师团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帮助当事人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更有效地挽回损失。律师能够提供详尽的法律咨询,指导当事人搜集证据并采取合法手段,协调国际法律程序,整合跨境法律服务资源,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1.专业法律支持与策略制定

律师团队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帮助客户理解复杂的国际法律环境和程序。例如,在蓝天格锐案中,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国际律所合作,成功代理中国客户在英国法院提起清盘申请并获受理。律师团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更优的诉讼策略和解决方案,特别是面临不同法域的法条适用时,律师团队可以整合各地的专业资源,帮助当事人更好地应对跨境法律难题。

2.协助国际司法程序与证据收集

跨境追偿涉及复杂的国际司法程序和证据收集问题。在蓝天格锐案中,受害者在证明与涉案资产之间的权属关系上就面临的较大的举证困难,此外,虚拟货币交易在中国属于非法行为,这使得虚拟财产的合法性和购买行为的合法性成为受害者需要证明的关键问题。律师团队在这些问题上,可以协助客户应对挑战,帮助客户准备和提交必要的证据材料,协助制定诉讼策略、准备诉讼材料、代理庭审,确保符合当地法律要求。

3.协调国际资源与合作

律师团队能够协调国际资源,与境外律所合作,共同推进案件进展。律师事务所不仅在国内拥有深厚的法律服务基础,还通过与国际合作伙伴的协作,形成了广泛的国际网络。这种资源整合能力使得律师团队能够在全球范围内为客户提供跨境法律服务,特别是在跨国债务追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律师还可以协助客户申请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进一步推动案件进展。这种跨国合作能够充分利用各方资源,提高案件处理的效率和成功率。

注释:

[1]https://h5.ifeng.com/c/vivoArticle/v002V52XDWLGrHfz4xD7lTU9NDwch6k3PezkWW-_ttxzTWNo.

[2]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4/1102/c1001-25953884-4.html.

[3]https://news.ifeng.com/c/7fcKwGxXH38.

[4]摘自《天津蓝天格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申请公告》。

[5]Provisionshttps://www.allenovery.com/en-gb/global/news-and-insights/publications/foreign-companies-may-restructure-under-the-new-singapore-insolvency-provisions.

[6]https://www.legislation.gov.uk/ukpga/1986/45/part/IV/2023-01-10.

[7]https://www.onc.hk/zh_HK/publication/english-court-rendered-assistance-to-a-german-administrator-to-apply-statutory-section-to-set-aside-transactions-defrauding-creditors?page=142.

[8]https://www.investgo.cn/article/gb/fxbg/202006/490573.html.

[9]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1212745&s=fwzxhf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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